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项目、新型微波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4日,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项目、新型微波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项目、新型微波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项目、新型微波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南民营经济科技园二园,为迁建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光电器件金属封装底、雷达高频元件、星载天线和雷达天线的生产,目前实际可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和雷达天线、1万雷达高频元件、10万件微波器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委托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项目、新型微波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1月16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1]11118号)。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91340100784926046y001w。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为3727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2.5万元,占总投资的0.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星载天线项目、新型微波器件和光电子器件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实际为了便于厂区的管线布置,因此将两根排气筒合并,废气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
环评中光电器件金属封装底盘设计产能为10万件,实际由于市场原因取消此产品的生产。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冷却循环废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雨污管网、化粪池、隔油池依托厂区现有。
(二)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车床、钻床、立铣、攻丝机、线切割、电火花成型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金属材料、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含油废金属屑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切削液集中收集后,在危废库暂存,定期送至安徽省爱维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理。废导轨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目前暂未产生,后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已完善设置分区贮存的标识标牌、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收集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以2#厂房西侧生产区为边界,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无学校、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评中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处废水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6.5~7.1(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均为100mg/l;bod5日均浓度均为38.8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0.4mg/l、19.7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48mg/l、46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36mg/l、0.46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1.20mg/l、1.10mg/l,均满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9mg/m3、0.031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4mg/m3、0.022kg/h,油雾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4mg/m3、3.19×10-3kg/h,均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9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2mg/m3,均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mg/m3、颗粒物≦0.5mg/m3)。2#厂房门口外1m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