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明璨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凯发k8官网

项目公示

项目公示

合肥明璨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2-0364

合肥明璨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23日,合肥明璨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明璨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河工业聚集区,系租赁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号厂房三、四、五层和一层部分厂房进行生产和办公项目主要从事玻璃饮水杯的生产总建筑面积为7600m2,在租赁厂房内设置割管区、清洗区、打磨区、检验区、丝网印刷室等生产区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05万只玻璃饮水杯。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3委托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428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220262022106日,本公司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91340123ma2t7xpp98001z。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5月,建成时间为202210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明璨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饮水杯生产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05万只玻璃饮水杯。

二、工程变动情况

污水处理站规模:环评设计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t/d,污水处理站实际每日废水处理量未增加,为了公司后期发展需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规模增加了24t/d,污水处理站实际规模为30t/d

危废库:环评设计危废库位于4#厂房外西北侧,建筑面积约10m2。危废产生量未增加,为了更好地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危废库面积增加了5m2,实际建筑面积为15m2,位置移到厂区西南侧。

综上所述,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排水和清洗、磨底、磨点、抛光等生产废水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外壳磨点、磨点抛光、磨底等生产废水通过初级沉淀后和清洗废水一起经废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再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排水一同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肥西县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排水依托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粪池和雨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t/d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印花废气、烤花废气、网版擦拭废气、粘底废气乙醇挥发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印花废气、烤花废气、网版擦拭废气、粘底废气和乙醇挥发废气通过集气罩 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三)噪声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管机、拉胆机、打点机、磨底机、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源声级65db(a)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环己酮包装瓶、废油墨桶、废乙醇包装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擦拭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暂存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擦拭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合肥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建筑面积约15m2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

公司已设置规范化废气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于202210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123ma2t7xpp98001z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5~7.6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39mg/l136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45.2mg/l45.8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70mg/l7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3.05mg/l3.18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0.84mg/l0.82mg/l,均满足肥西县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的三级标准要求

厂区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4~7.5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66mg/l164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52.5mg/l52.6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81mg/l8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5mg/l5.11mg/l,石油类日均浓度0.66mg/l,均满足肥西县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二甲苯未检出,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为0.0015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02mg/m³0.05kg/h,处理效率为54.5-57.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7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9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3kg/h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二甲苯未检出,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0.0015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9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1.2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四层生产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775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³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dba)、夜间最大值为4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暂存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擦拭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合肥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建筑面积约15m2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置项目区厂房外100m范围内为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实际运营过程中,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增医院、学校和居住区等敏感点,符合要求。

、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现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台账和环保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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